关于开展2023年女职工普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开发区、区县(市)工会,市各产业工会,市总直属基层工会: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贯彻落实,大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促进工作场所性别平等,按照省总女职工部、法律工作部统一安排部署,市总女职工部和市总法律工作部决定于今年3月联合组织开展2023年女职工普法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依法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二、主要内容
(一)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以来的重大成就和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学习宣传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学习宣传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和本质要求,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作出的各项战略部署,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特别是关于“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重大部署。
(二)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积极宣传党的领导下我国妇女事业和妇女权益保障的重大成就,积极宣传党和国家新时代关于妇女事业的方针政策,深入学习宣传妇女权益保障立法的巨大进步、此次修订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为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三)学习宣传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紧密结合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学习宣传,以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为主要内容,做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政策的普及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的知晓率和普及率。
三、活动安排
(一)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到基层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政策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普法宣传进企业以及线上线下知识竞赛、专题讲座、培训课堂、以案释法、法律咨询等活动,多角度宣传阐释女职工权益保护重点法律法规知识。全总还将依托“学习强会”举办线上专题学习班,请各地、各产业发动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学习。
(二)切实做好女职工健康关爱。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关于保障妇女人身和人格权益的相关规定,以女职工“两癌”筛查、新就业形态女性劳动者健康关爱、健康知识讲座、女职工健康关爱进企业等为主要内容,整合各方资源,于3月6日至10日多形式开展女职工健康关爱周活动,不断提升女职工健康素养,促进女职工身心健康发展。
(三)着力提高普法宣传实效。将普法宣传贯穿到立法参与、法律监督和法律服务的全过程,切实推动普法宣传成果转化为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的健全完善和落地见效。以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为契机,积极推动和参与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制定修订。紧密依托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制度,督促用人单位和女职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围绕女职工权益保障面临的焦点、难点和热点问题,依法为女职工提供法律援助等服务,协调推进侵犯女职工权益问题调查处理和整改措施落地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请及时将此项工作向分管领导汇报,将女职工普法宣传月活动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整合女职工部、法律工作部门资源力量,制定活动方案,细化活动内容,广泛组织发动职工积极参与,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参与率。为进一步营造上下联动、同频共振的良好氛围,请各地、各产业于2月10日前将活动方案报送市总女职工部,市总女职工部将根据各地、各产业的特色亮点工作择优推荐给省总,省总届时将选取部分地方、产业举办联动或展播活动。
(二)创新活动方式,增强宣传实效。请结合工作实际,注重运用新媒体平台,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形式,通过普法直播、云课堂等职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扩大女职工普法宣传月活动的社会影响力。要把集中宣传活动与经常性的职工普法宣传教育有机结合,推动普法宣传活动常态化、长效化,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女职工权益、促进性别平等的良好氛围。
(三)突出特色亮点,及时报送材料。请认真总结本地区、本产业女职工普法宣传月活动中的特色亮点和工作成效,于4月1日前将活动总结和图片、视频资料报送市总女职工部。
联 系 人:吕青蔚
联系电话:0371-6788316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市总女职工部 市总法律工作部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