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基层工会委员会的基本任务是:
(1)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基层工会的日常工作。
(2)代表和组织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参加本单位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企业、事业单位工会委员会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3)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建立协商制度,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帮助和指导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集体合同或其他协议,并监督执行。
(4)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设、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5)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鼓励支持职工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办好工会文化、教育、体育事业。
(6)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协助和督促行政方面做好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工作,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改善职工生活。依法参与劳 动安全卫生事故的调查处理。
(7)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女职工的现象作斗争。
(8)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新会员的接收、教育工作。
(9)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 产和工会的企业、事业。